关于虚拟货币挖矿整治工作的书面报告

[上级单位名称]:

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防范化解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风险的工作要求,切实维护国家经济安全、金融稳定和社会秩序,根据《关于整治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的通知》等文件精神,我单位(或地区)高度重视,迅速行动,扎实推进虚拟货币挖矿整治工作,取得了阶段性成效,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:

工作开展背景与总体情况

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消耗大量能源,加剧碳排放,与我国“碳达峰、碳中和”目标背道而驰,且常伴生金融风险、数据安全风险等问题,近年来,我单位(或地区)坚决贯彻国家决策部署,将虚拟货币挖矿整治作为重点工作,坚持“疏堵结合、标本兼治”原则,通过全面排查、分类处置、长效监管等措施,严厉打击非法挖矿行为,推动相关产业有序退出,截至目前,辖区内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已基本清零,未发生重大因挖矿引发的安全事故或金融风险事件。

主要措施与成效

(一)强化组织领导,压实工作责任

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的虚拟货币挖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,制定专项工作方案,明确发改、工信、公安、自然资源、能源等多部门职责分工,形成“政府主导、部门联动、属地负责”的工作机制,召开专题部署会议10余次,签订责任书20余份,将整治任务分解到岗、落实到人,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。

(二)全面排查摸底,建立动态台账

组织对辖区内数据中心、工商业企业、偏僻场所等进行“拉网式”排查,重点核查用电量异常单位、虚拟货币矿机销售及维护网点,通过电力大数据监测、群众举报、部门信息共享等方式,累计排查点位500余个,发现并核实挖矿线索30余条,建立“一户一档”动态整治台账,实行销号管理。

(三)分类精准处置,严厉打击违法行为

对排查发现的挖矿行为,坚持“零容忍”态度:

  1. 断电清退:对非法接入电网的挖矿行为,联合电力部门立即切断电源,拆除矿机设备2000余台,清退相关人员50余人。
  2. 整改关停:对为挖矿提供场地或服务的单位,责令限期整改,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,依法依规关停并吊销相关执照。
  3. 立案查处随机配图